山西省2019年政府民生实事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添加时间:2019.08.09 浏览次数:3872次
一、项目内容
实施 5 万名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为 2000 名 0- 6 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提供一次性救助服务;
(二)为 42000 名疑似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服务;
(三)为 6000 名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
二、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一)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服务。
救助对象为山西省户籍,经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确诊的 0- 6 岁残疾儿童,按 400 元 / 人给予其一次性筛查诊断费用救助。
(二)疑似残疾人残疾评定服务。
补贴对象为山西省户籍,以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疑似残疾人(经残疾评定未达到残疾标准的不予补贴)、残疾评定等级确定为重度(一、二级)的残疾人以及因身体功能变化需要重新评定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已持证残疾人(经评定残疾类别和等级未发生变化的不予补贴)为主。各市可根据当地残疾评定收费标准调整救助补贴人员范围。平均救助补贴标准为 80 元 / 例。
(三)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
救助对象应具有山西省常住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经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确诊并已录入《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系统》;残疾儿童监护人有正确认识和康复意愿,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救助工作;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的 0- 6 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包括发育障碍、发育迟缓、智力低下)残疾和孤独症儿童;部分救助项目扩展到 7- 14 岁。优先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档立卡户的残疾儿童。
根据残疾儿童个性化需要,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为残疾儿童提供包括康复训练、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和肢体矫治手术、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支持性康复等方面的服务。具体救助对象条件及救助标准按《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晋政发〔2018〕43 号)文件和各市实施细则执行。